“现在,占用盲道的情况基本解决了,视障人士出行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近日,陵川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到黄围东街和常乐路附近,对今年办理的占用盲道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
整改前 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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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陵川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黄围东街存在车辆违规停放占用盲道的情况,常乐路西侧人行道树木的的支撑架延伸至盲道中间及路沿石外,影响盲人及路人正常行走,存在安全隐患。
“盲道上的障碍物,对常人或许称不上障碍,却给视力障碍者带来出行难题与安全威胁,这背离了盲道设置的初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视障群体出行安全,陵川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磋商,要求其依法对侵占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理,并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相关行政机关随即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督促施工单位移除人行道树木支撑支护设施,并与黄围东街有关商家及住户进行沟通,综合考虑停车秩序管理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避开无障碍通道施划停车位,督促其将车辆停至停车位,消除占用无障碍设施的现象。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陵川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聚焦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督促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守护特殊群体“脚下安全”,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
来源:陵川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