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12月6日,在全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晋城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市直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晋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苏春华带领70余名市直机关领导干部旁听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通过“零距离”观摩、“面对面”学法,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由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工伤资格认定行政诉讼上诉案在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潘晓霞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27日早晨6时30分许,同事发现刘某倒在所在公司的库房内,呼吸心跳骤停,已无生命体征。后公司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经调查认为刘某的死亡时间无法确定属于工作时间,遂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刘某父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阳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刘某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应予认定为工伤,判决撤销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责令人社局对刘某重新作出工伤认定。人社局不服一审判决,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庭审现场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遵循审理程序,简明归纳争议焦点,阐明法律规定,上诉人、被上诉人及第三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释明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正面回应对方诉求,达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的效果。
“现场观摩庭审,感受更为直观,提醒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增强法治意识,要更加注重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任何行政行为都需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整个庭审现场氛围庄严、程序规范,我们不仅可以看到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还可以观察到法庭上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细节,这种身临其境的体验,让我们更加真实地感受到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也让我们认识到,依法行政过程当中不仅要求实体合法,还要求程序合法,往后将更加注重程序的规范性,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和公正……”
“庭审中我们看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与对方当事人的互动和沟通,我们意识到,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可以化解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减少冲突,这样才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例是最鲜活的法治教材,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庭审观摩,直观全面了解了行政案件庭审各个环节和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程序步骤,深刻认识到在日常工作中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重要性,也进一步感受到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此次旁听庭审既是落实全市“宪法宣传周”的一次重要活动,也是晋城中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晋城市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新高地的生动实践。
行政机关负责人也称“关键少数”,晋城中院在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基础上,通过要求负责人在庭审最后陈述环节就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发表意见,让行政机关的“关键少数”成为法治建设的“关键力量”;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示范庭审,提升出庭应诉的能力,让“不会发言”变为“主动发言”等方式综合施策,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出庭出声出效果”。
据统计,近年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并在2024年达到了97%。
来源: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