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诈骗案时,通过细致入微的释法说理和证据核实工作,成功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交代全部的犯罪事实,案件涉案金额从最初的19万飙升至298万,有力推进司法公正,切实维护了被害人合法权益。
释法攻心 瓦解嫌犯防线
在案件办理初期,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仅承认了19万元的涉案金额。当嫌疑人王某某向检察官咨询自己主动投案是否构成自首时,检察官告知其自首要主动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王某某当时欲言又止,称会好好想想。负责此案的检察官深知,真相往往隐藏在细节之中。为突破案件瓶颈,检察官多次提审犯罪嫌疑人,与其面对面交流,通过释法说理,向嫌疑人详细讲解诈骗罪的法律规定及认罪认罚从宽政策,帮助其认清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在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下,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逐渐松动,最终主动交代了其他诈骗犯罪事实,涉案金额达到298万。
跨市联动 精准核实证据
随着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转变,案件调查工作进入新阶段。由于大部分被害人身处异地,核实工作难度较大。检察官迅速与异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建立协作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逐一核实被害人信息及被骗经过。在核实过程中,检察官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确保每一笔诈骗金额都准确无误。
监检协同 确保办案质效
为了实时掌握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动态,检察官与驻看守所检察干警加强协作配合。定期了解犯罪嫌疑人在狱中的表现及思想动态,释法说理,让犯罪嫌疑人放下包袱,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对于犯罪嫌疑人主动供述的其他犯罪事实,检察官争分夺秒,及时开展讯问工作,固定关键证据。在讯问过程中,检察官运用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进行详细梳理,确保证据链完整、无漏洞。
目前,案件已经判决,检察机关依法以298万的诈骗金额对被告人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决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该案通过司法智慧破解数额认定难题,既体现检察机关“求极致”办案理念,更彰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司法效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晋城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