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公益诉讼检察的精准监督,让我们打破部门壁垒,打出了危废治理的组合拳。”站在焕然一新的垃圾填埋场前,工作人员望着整改后的场地感慨万千。这场历时两月的环境保卫战,不仅清除了积存两年的一万余吨危险废物,更探索出跨部门协同治理的新方式。
时间回溯至2022年5月,某能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固化物,委托给不具备处置条件的垃圾填埋场实施填埋处置工作。随后两年间,这些含有重金属和致癌物二噁英的危险废物在垃圾填埋场不断堆积,距离最近村镇仅900米,距离市中心仅3千米。
2024年3月29日,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在案件“回头看”时敏锐捕捉到这一线索,经现场勘查发现,该垃圾填埋场内1万余吨飞灰固化物露天堆放,其苫盖膜在风雨侵蚀下逐渐破损,一旦扬散,将对生态环境和周边村镇居民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这些飞灰固化物每延迟一天处理,就多一分扩散风险。”办案组立刻展开深度调研,在深入分析各机关的具体监管职责、履职尽责情况与公益受损的关联程度后,发现该案涉及多个行政机关,存在权责不清、联动执法不足的情形。面对这一困局,办案组围绕监督对象进行了深入讨论,通过对法律法规的查找、解读,认定市生态局负有法律规定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应当作为法律监督对象予以立案。
厘清各个行政机关监管职责后,综合考虑案件事实、监督对象整改意愿和现实紧迫性,办案组决定以磋商方式督促行政机关立即整改,迅速消除重大风险隐患。随即,由检察长主持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召开案件磋商会,围绕案件事实、行政机关职责分工、整改方案进行磋商。
在磋商会上,检察机关既当“监督员”又做“协调员”,最终促成两个月内完成全部危废无害化处置整改意见。更关键的是,推动相关行政机关每年投资600万元,建立第三方处置长效机制,实现“当下改”与“长久立”的统一。正如参与整改的一位执法人员所说:“通过这次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不仅有效解决了现存危废的处置难题,更从源头上遏制了后续飞灰固化物新增产生的潜在风险。”
来源:山西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