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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行动】追回被骗资金44万余元,晋城城区警方破获一起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
  • 发表时间:2024-12-11
  • 文章来源:晋城长安网

“我是‘晋城公安民警’,你在北京办理的一张工商银行卡涉嫌参与诈骗活动,你现在必须前往北京市公安局说明情况。

接到这样的电话,你是否会紧张?会慌乱?然后按照对方的指示操作?

近日,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 60 万元的冒充公检法诈骗案,并为受害人追回 44 万元被骗现金,有力地捍卫了群众的财产安全。

“警察同志,我接到了一个自称公安局的电话,然后卡里的钱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2024 9 14 日,城区公安分局接到张女士(化名)的报案。据张女士回忆,9 5 日上午 9 时许,她正在单位忙工作时,接到一通自称是晋城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语气严肃,告知她名下一张在北京办理的工商银行卡涉嫌诈骗,要求她必须前往北京市公安局说明情况,否则将面临严重后果。为了增加可信度,诈骗分子还声称要防止她转移财产,指令她在手机上下载一款名为 “xx共享助手” 的软件,接受所谓 “公安机关的监督”。

张女士在诈骗分子的步步诱导下,下载并注册了该软件,随后与对方进行视频通话并共享屏幕,按照对方的一系列要求进行操作。然而,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完成操作后不久,她便收到银行卡内 60 余万元被转走的消息,此时她才恍然大悟,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诈骗。

接警后,办案民警深知时间紧迫,立即对张女士进行详细询问。因张女士没有能够及时报案,当办案民警查询嫌疑账户时,发现被骗资金已被全部转移。民警对案件展开分析研判,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查明了涉案银行卡为李某所有。随着调查的深入,确定李某涉嫌帮信罪。为了尽快将李某抓捕归案,警方迅速对其进行上网追逃,并积极与河北邢台警方取得联系。在两地警方的紧密协作下,11 22 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4 岁,河北省邢台市人)终于在邢台市落入法网。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明知银行卡不能出租出借情况下,使用其银行卡帮助上线(在逃)进行网络贷款刷流水。2024914日,受害人被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诈骗60万元,其中部分资金转入李某银行卡后被其取走。破案后,民警为受害人追回44万元。

“真的非常感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这么努力地帮我追回这笔钱,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当张女士得知被骗的部分款项被成功追回时,激动不已,她专程来到城区公安刑侦大队送上锦旗,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侦办和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一步深入进行中。

警方提示

诈骗分子假冒公检法人员,以涉罪恐吓受害人,诱导其下载不明链接向 “安全账户” 转账,从而达到诈骗目的。公检法不会电话网络办案及要求转账。勿信陌生来电信息,勿露个人重要信息,遇可疑及时拨打96110电话报警。

来源:晋城城区公安微信公众号

主办:中共晋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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