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警有所应。今年以来,沁水县公安局柿庄派出所牢牢把握“派出所主防”理念,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处置在基层,运用“小柿说事、小柿讲理、小柿普法”的融合调解工作法。
12月11日,柿庄派出所联合镇政府、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为7名务工人员讨回15200元工资。
12月11日上午,王某等7名务工人员到柿庄镇政府反映包工头拖欠工资问题,同时,柿庄派出所、司法所及政府有关部门同步参与调解。
经了解,王某等7名务工人员受雇于侯某,为某公司承揽的工程施工。工程结束后,该公司已将工程款付给侯某,但侯某却未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在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便到柿庄镇政府反映问题。
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务工工人工资问题,调解人员一边安抚务工人员情绪,一边联系侯某和施工公司,经过多次联系,施工公司负责人姜某便先期给务工人员支付工资,随后,施工公司再向侯某索要。
12月11日下午,王某等7名务工人员终于如愿以偿拿到了工资。拿到钱的务工人员为民警为民解忧的务实态度所感染,纷纷对民警及调解人员表示感谢。
知识普及
提醒务工人员:
一、被欠薪后如何正确维权?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遭遇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员工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维权:
(一)协商调解
被拖欠工资时,可以先跟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及时支付工资,或到当地就近的街道(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可以以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监察举报投诉的时效是两年内。
(三)申请仲裁
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四)向法院起诉或申请强制执行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服从仲裁结果的,可待仲裁裁决生效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讨薪时一定要树立合理的维权意识,这些事做不得:
(一)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出入口等方式,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采取爬楼、爬塔吊、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方式,妨碍正常施工现场管理、办公秩序,破坏公私财物,造成严重损失的。
(三)采取敲诈、勒索、胁迫、拘禁、伤害欠薪人等方式索取劳务款的。
(四)组织农民工或非施工现场人员参加聚会或蓄意闹事的。
依法维权是正道,也是唯一的途径。希望大家在遇到劳资纠纷等问题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等合法方式进行维权,切勿采取过激行为,以身试法。
提醒用人单位: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也有可能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欠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示
无论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还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都可持身份证等材料,到法律援助中心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设立的法律援助窗口申请法律帮助。
切记,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大家一定要保持理性,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权,要注意搜集和保存有关证据,这样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来源:沁水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