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今年以来,阳城公安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聚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积极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河湖流域治安秩序,坚决捍卫生态安全和水安全。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河湖警长制,持续推进全县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阳城公安积极构建县、乡(镇)、村三级河湖警长制体系,由局领导担任省级河流沁河(阳城段),跨县重要河流获泽河和长河,县级河流芦苇河和涧河,跨乡(镇)重要河流小东河、固隆河、西小河等八条河流的县级河湖警长;由派出所所长和社区民警担任乡(镇)、村河湖警长,协助对应河湖长履行职责,重点打击涉水违法犯罪,构建水域治安防控网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威慑震慑作用。今年以来,河长、警长联防联控,重点打击涉嫌污染水环境、破坏水资源、盗窃损坏水利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河湖管理保护和涉水工程建设管理中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共排查发现环境污染问题37个,办理环境违法行政案件2起,对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将150吨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接排放到获泽河内的姬某某处以行政拘留。
推动河清岸绿,河长是引擎,警长是助力器。阳城公安将全面落实“河长+警长”工作机制,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确保全县生态安全和水安全。
来源:阳城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