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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晋城中院出台25条举措,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晋城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 发表时间:2025-01-09
  • 文章来源:晋城长安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服务和支撑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晋城篇章,结合晋城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坚持党的领导,树立担当作为的大局意识

1.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要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以司法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2. 强化主动担当作为。要一体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切实找准司法精准发力的结合点、切入点,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确保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锚定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战略目标,紧扣2025年市委经济工作要求,把握“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的基本原则,围绕“10件大事”,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关注效果,持续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确保全市发展大局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二、助推产业转型,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3. 服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全市“以光机电牵引、以能源支撑、以数字赋能、以消费促进”转型部署,依法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效解决涉产业链企业纠纷。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科技创新的职能作用,支持引导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司法护航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服务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扩充企业转型发展空间,为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助力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持续拓展“法院+”模式,积极构建“主导产业链+司法服务链”融通机制,因地制宜打造“下沉式”司法服务,为主导产业集群协同发展和创新转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4. 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落实“数字晋城”战略部署,探索司法推进数字治理体系建设的路径与机制,为服务“打造数字经济的标杆城市”减负增效。聚焦产业数字化中推广、销售、物流等多个商事交易环节,对新型商事纠纷集中研讨,统一裁判尺度,以司法助力规范产业数字化。高度重视、研判产业数字化发展中的金融安全,审慎处理涉及移动支付、数字人民币、虚拟货币等方面的案件。依法妥善审理“大数据杀熟”、直播带货等新类型案件,营造安全放心的数字消费环境。紧跟数字化发展新趋势、新技术,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加速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提升数据融合应用能力,拓展司法大数据服务应用范围和深度,以数字化杠杆撬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5. 服务全面优化消费环境。严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食品和药品生产、运输、仓储、销售全链条所涉制假售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针尖上的安全”。严惩预付消费诈骗犯罪,妥善处理住房、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重点民生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提高群众消费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法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完善网络消费、服务消费等消费案件审理规则,服务保障消费升级和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优化消费纠纷案件审理机制,探索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体诉讼制度,完善消费公益诉讼制度,推动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衔接联动机制,促进消费纠纷源头治理。

三、赋能文旅康养,做深做实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6. 保障文旅项目建设。依法审理文旅产业的项目建设、景区改造、交通设施建设等重点工程案件,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征地拆迁、环境资源等纠纷案件,保障文旅产业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妥善审理旅游合同纠纷,准确认定当事人的过错以及违约责任,合理平衡各方利益,兼顾旅游者权益保护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完善旅游区法庭建设,充分发挥景区法庭的前哨作用,优化涉文旅审判工作机制,创新涉康养审判服务举措,持续护航晋城文旅康养产业发展。积极服务“示范区+大景区+百村百院+精品线路”特色产品供给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新一轮城市更新中的基础提升、景区提级、服务提标、品牌提质“四大行动”项目推进中的法律疑难问题,为晋城打造“全国文旅康养样板城市”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司法支撑。

7. 加强文物司法保护。聚焦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司法需求,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探索建立符合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和发展规律的制度机制,保护、利用、传承好文化遗产,构建具有辨识度、引领性、体系化的晋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品牌,切实筑牢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屏障。准确适用文物管理保护法律法规,严惩破坏文物、名胜古迹、人文遗迹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链条打击非法盗掘、倒卖、销售古文化遗迹、古墓葬、田野石刻、文物建筑构件等参与者,保障国家文化资源安全。加强革命文物遗迹保护力度,妥善审理违法占用、毁损具有革命纪念意义的文物和遗迹案件,传承弘扬红色文化,筑牢中华民族的根和魂。着力发挥省级山西·太行古堡司法保护基地作用,助力擦亮“东方古堡、人间晋城、云锦太行、诗画晋城”品牌。

四、服务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8. 护航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以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实际需求为目标,开通涉重点项目案件绿色通道,不断优化司法职能、强化司法供给,对涉重点项目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坚持便利高效、定分止争理念,依法妥善审理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中产生的工程建设、企业用工、知识产权等领域案件,努力减少当事人诉累,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法惩治各类破坏重点项目建设、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9. 护航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与全市开发区重点企业建立联络机制,把服务触角延伸至企业生产经营的最前沿,协助解决涉企法律问题,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各类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帮助企业解“痛点”、疏“堵点”、破“难点”。妥善审理涉互联网、现代物流等新业态领域案件,依法保障生活服务业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化生产力布局,助力提升开发区经济竞争力,加快建设省级转型综改示范区。紧盯重大项目招引、落地,结合招商引资中产生的审判执行案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书等形式,及时为职能部门提供法律意见,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指引,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五、深化改革创新,持续全面激活发展内生动力

10. 服务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妥善化解国企改革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促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资国企做强做优做大,增强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抓好《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后的贯彻落实,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和审限管理等各环节,对案涉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及时有效予以防范和处置,使司法活动对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11. 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树牢“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落实平等保护原则,对各类所有制企业知识产权一体保护,注重对非公有制企业知识产权的平等保护;落实全面保护原则,依法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依法保护原则,妥善审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各类案件。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机制,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实现各类诉讼案件审理有序衔接、统筹协调,促进实质性解决纠纷。优化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与裁量规则,合理确定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基数,依法实施更大力度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六、推动城乡融合,努力实现城乡共同发展繁荣

12. 助力城市能级提升。重点关注西北环片区改造提升工程涉及的集体土地处置、集体资产处理、集体房产和村民住宅处理、村民农转非、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及时组织研讨,统一裁判尺度,服务城市布局优化、品质提升。加强府院联动,妥善处理在丹河新城开发建设中涉规划用地、征收动迁、建设工程施工等纠纷以及后续产业发展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以城市建设需求为导向,着力培养专业型法官和研究型法官助理,积极应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对司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保障县域经济做大做强,建立司法联动协作机制,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推进司法服务一体化发展,提高司法服务保障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13.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厉打击破坏土地资源犯罪行为,依法认定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等合同无效,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粮食安全。依法审理涉农村地区公路、铁路、水利、电力、通讯网络、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持续推进改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助推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弱项。妥善审理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纠纷案件,助力安全、高效、便捷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人民法庭要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主动向前延伸司法职能,优化诉讼服务,依法有序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实质性化解各类涉农矛盾纠纷。

七、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厚植市场主体发展沃土

14. 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晋城打造“全省最优、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法治力量。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精心审理涉及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纠纷、劳动纠纷、涉土地纠纷等案件,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监督行政机关守信践诺、推动行政监管措施审慎包容透明,支持规范行政执法领域涉产权强制措施,依法维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依法惩治侵犯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健全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充分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违法查封财产,灵活采取查封、变价措施,有效释放被查封财产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

15.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坚持破产审判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方向,灵活运用庭外重组、预重整、重整、和解等方式,促进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和数据等优质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推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深化破产审判品牌建设,运用“执破融合”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推动闲置资产全面盘活。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司法重整、破产清算等措施,及时有效出清不适应市场发展的企业,推动企业优胜劣汰、吐故纳新。依托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法院内部执破融合、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等机制,强化企业破产风险预警和有效处置。持续完善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机制,加大破产费用专项基金保障,深入推进公益强制清算,探索破产程序衍生诉讼治理,提升办理破产的便利度和市场满意度。

八、守护绿水青山,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16.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实质化融合,持续擦亮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准确适用生态环境侵权责任和禁止令、惩罚性赔偿,及时制止侵害行为,充分救济受损权益,严厉制裁恶意侵权人,切实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证据收集固定、案件协调和解、监督判决执行等方式方法,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衔接配合、制约监督。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为晋城生态绿化品质提升行动增色添彩。

17.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转型。围绕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找准环资审判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和保护环境之间的平衡点,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助力晋城地区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速发展。依法保护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助力深化国家低碳试点市和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晋城行动。加大碳中和、碳达峰等司法前沿问题研究,持续探索预防性、惩罚性、恢复性司法措施,科学合理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技改抵扣、碳汇认购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管理使用及修复效果评估机制,服务支撑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沁丹两河沿线和环城生态圈生态修复治理行动顺利开展。

九、保障人民权益,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及

18.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妥善审理、执行涉婚姻家庭、医疗、养老、住房、交通、教育、就业、公民个人信息等民生领域案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牵肠挂肚的问题。加强对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深入落实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切实解决好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所急所盼,为晋城地区全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提供法治保障。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入研析案件反映出来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做深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的治本工作。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9. 优化诉讼服务水平。做好“当事人一件事”改革后半篇文章,努力打造“办案最公、流程最少、用时最短、体验最好、兑现最实”的晋城法院。深入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线上调解、制式诉状等便民举措,深入完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特殊群体办事“绿色通道”等便民设施,全力推动诉讼服务提档升级。依法保障经济困难和诉讼实施能力较差的当事人的诉权,通过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方式,让行使诉权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顺利进入法院参与诉讼。

20. 做实做优审判管理。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切实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推进院庭长阅核制度,推动审判管理从“放养静态式”管理向“精细动态化”监督升级,确保审判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均衡运行。严格执行新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强化法答网和案例库建设,用好司法裁判的价值引领和释法明理功能,将案件办公正、法律用到位、道理讲清楚。密切关注审判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预研预判,提炼裁判规则,统一审理思路和裁判尺度,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促进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晋城

21. 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主动融入党对社会治理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主动争取党委支持,协调各方力量,推动解决法院办理重大案件、化解综合矛盾、处理信访问题中的实际困难,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公正高效审判的效能优势。进一步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发挥人民法庭和法官工作室优势,推动工作重心向前端延伸、向基层倾斜、向一线下沉,统筹破解“小马拉大车”和“大马拉小车”问题,全面推动“五大工程”建设。加强对辖区内基层解纷力量的法律指导和业务培训,支持和规范基层解纷力量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2. 健全完善多元解纷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全市法院“多快好省”“和事佬”“情调理顺”“三站三调”“诉网融合”“树理融”等调解品牌效能。积极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积极推动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深入分析社会矛盾纠纷成因特点,对金融、建筑、教育、物业、房地产、互联网、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行业领域多发易发纠纷,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建立递进式预防化解工作路径,确保矛盾纠纷有效分流、源头化解。

23. 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评价、教育功能,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引领社会法治意识的培养与进步。强化司法建议的赋能治理,完善司法建议运用机制,将司法建议工作与数据会商、态势分析相融合,加强对诉讼高发领域、新类型纠纷、涉诉信访案件,以及社会治理动态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持续抓实抓好跟踪问效,最大限度做好司法建议“后半篇文章”,提升司法建议的反馈率、落实率,真正推动综合治理,实现“办理一案,促进一片”的效果。

十一、化解风险隐患,全力筑牢夯实安全发展根基

24.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紧密结合司法审判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实现重大风险“慢撒气、软着陆”。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梳理机制,定期开展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关系、医患纠纷、涉众金融、房地产、征地拆迁、非法集资、退役军人、平台保障等重点领域案件的风险隐患排查梳理工作,摸清具有特殊性、代表性、风险性等重点信访矛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市法院涉法涉诉类风险隐患的基本情况。建立台账管理机制,按照全面排查,重点案件重点管控的方法,根据风险隐患问题存在的风险情况,划分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不同等级,建立台账式管理、清单化销案、动态性管控的工作机制。建立集中研判化解机制,发挥院庭长示范作用,带头化解风险隐患,每季度组织开展集中研判,全面、准确了解本庭室、分管部门存在的重点风险隐患纠纷和问题,特别是对重点领域案件重点问题及时把脉,把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打造成实质性化解矛盾的“快捷专业通道”。

25. 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既要“处之有方”,又要“防之有效”,推动涉诉信访案件去存量、减增量取得实质性进展。做实“有信必复”,扎实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和院领导接访,对查否的问题建立台账加强后续跟踪,对查实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置,以法治化方式推进涉诉信访实质化解。采用案件评查、集体研究、公开听证、依法终结等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把引发信访的源头矛盾问题化解在前端环节和萌芽状态。

来源: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主办:中共晋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方式:0356—219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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