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市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11月22日,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
会上,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董新宇领学了部分章节并交流学习心得。
会议强调,《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规律,丰富和发展了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理论,是指导我们做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抓好《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组织引导全体党员干警认真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晋城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举措和实际成效,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持续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来源:晋城检察微信公众号